| 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8年工作要点 | |
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8年工作要点
工作主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调整年
即:在指导思想上要实现由又多又好向又好又多的调整; 在管理过程上要实现由粗到细的调整;
在质量把控上要实现由宽到严的调整;
在方式方法上要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调整;
在鉴定对象上要实现由学校向社会的调整。
总体思路: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继续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己任,以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为抓手,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为主线;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管理为目标;以职业技能鉴定观念调整为突破口,在鉴定对象上以为企业服务为导向,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过程的监控,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品牌意识,打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精致品牌,使我们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目标任务:2008年在电子信息产业各职工技能鉴定机构(含二级站)及相关单位全面启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争取年末通过认证的鉴定机构数量达到50%以上;提高鉴定质量,规范鉴定行为,杜绝违规操作、超范围鉴定、异地办证、考试不规范等现象,力争达到0投诉标准。在确保鉴定质量的前提下,培养合格技师、高级技师3000人,培养合格高级技工2.5万人,培养各级技能型人才12万人。 一、全面开展职工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规范职工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工 作,加强对职工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过程管理,在管理过程上实现由粗到细的调整。 1、根据《关于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08 年初至2009年底,各职工技能鉴定机构和所有在“中心”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单位都要参加认证,并上交本单位落实《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 2、凡不参加此次认证工作的鉴定机构和单位,将取消其实施鉴定的资格。对积极参加认证工作的鉴定机构和相关单位,通过认证的将予以表彰,并发给由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 3、凡在2009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鉴定机构和相关单位,不得从事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在通过认证取得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一般为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审核,由审核组按程序抽查若干要求,但三年内必须审核达到《体系指标》的全部要求。如不达标,视其轻重程度,分别予以认证暂停、撤销、注销的处置。 5、做好验收准备的单位提前与部中心领导小组联系以便安排审核。 6、凡是经劳动保障部正式批准的鉴定站,在取得认证合格证书后方可取得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的资格。 二、建立对违规违纪现象的质量通报制度,开展对二级站和鉴定对象的回访调查工作,对回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在质量把控上要实现由宽到严的调整。 1、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每季度通报制度。对违纪操作、超范围鉴定、异地办证、考试不规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坚决进行通报批评,轻者亮黄牌,对性质恶劣的鉴定机构实行退出机制。 2、质量通报工作要与体系认证的年审工作“红黑榜”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的好的鉴定机构进行表彰,对有质量问题的鉴定站坚决通报批评。 3、为了检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过程和成果的情况,拟开展对二级站和鉴定对象回访调查工作。对回访调查中发现的以低抵高、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肃处理,严重者撤销其鉴定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建立诚信业绩档案,考核记录考评人员、管理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情况。在公开场所的显著位置,全面公开鉴定机构资质、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及质量监督举报途径,加强社会监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推行企业鉴定优先的政策,凡是在企业内鉴定人数比较多的省鉴定站,在年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鉴定对象上要实现由学校向社会、企业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