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认真贯彻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子行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 |
信电职技字[2001]015号 各级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了加强对电子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再电子行业深入开展,信息产业部于二OO一年十月十六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电子行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目录的通知(信部人[2001]75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子行业的39个技术性较强、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和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实行就业准入,要求劳动者必须经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这是信息产业部首次对部分电子行业特有工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电子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有关精神,努力做号实行就业准入的39个职业广大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级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根据信部人[2001]754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将该地区电子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现状和具体贯彻落实754号文件的想法,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做一次系统的汇报,以求得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的支持。 二、 要加大对信部人[2001]754号文件的宣传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会同电子信息主管部门,在有关报纸、刊物、简报等宣传工具上,大力宣传电子行业39个职业的就业准入制度。有条件的协会,应在自己的刊物上转载754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在进行社会宣传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电子行业所有企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都能知道754号文件的主要精神。 三、 各级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积极配合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必要的配套政策,切实把就业准入制度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还应根据本地区电子工业的布局和发展状况以及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施实方案,使电子行业就业准入的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