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提交《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基地(站)审办登记表》;办学资格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教师学位、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培训考试站信息化建设情况;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和提供的材料。
第二步 签署合作协议
管理站向审核通过的学校发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点加盟协议书》(一式2份),学校按要求阅读、签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点加盟协议书》(一式 2 份),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文本文件寄至管理站。
第三步 授权合作
管理站为考试站颁发授权证牌与加盖管理站公章的《协议书》一份等授权资料。
第四步 统一宣传
鉴定站根据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指导中心提供的宣传草案及网页,更新自身网站,统一项目对外宣传形象。
第五步 开展培训工作
各考试站须派人员参加各种考评员师资培训及教师培训,获取相关考评员证和师资证。
第六步 鉴定工作
各考试站接受学员报名,向管理站缴纳学员鉴定费后,组织学员进行考试,部电子行业第八职业技能鉴定站对通过考试的学员发放证书。